逮捕后公安的羁押期限是多久
天台刑事律师
2025-06-04
1.公安逮捕后的羁押期限通常是2个月。若案情复杂,期限满了还没办完,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1个月。
2.遇到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、重大犯罪集团案等四类案件,3个月内侦查不完的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可再延长2个月。
3.嫌疑人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,按前面规定延长2个月还没侦查完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还能再延长2个月。若发现新的重要罪行,从发现日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逮捕后公安羁押期限通常为2个月,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至3个月。
2.对于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、重大犯罪集团案件、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件、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重大复杂案件,3个月内不能侦查终结的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至5个月。
3.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按前述延长2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至7个月。
4.若发现另有重要罪行,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。
解决措施和建议:公安应在规定期限内高效侦查,遇到复杂情况及时与检察院沟通申请延长。检察院要严格审核延长申请,确保程序合法公正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逮捕后公安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,根据不同案件情况经批准可延长,另有重要罪行发现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。
法律解析: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一般情况下逮捕后公安的羁押期限是2个月。若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无法终结,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1个月。对于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殊重大复杂案件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在3个月基础上还能再延长2个月。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,依前述规定延长2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可再延长2个月。并且,一旦发现另有重要罪行,自发现之日起侦查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。了解这些法律规定,能让大家清楚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情况。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法律疑问,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一般情况下,逮捕后公安的羁押期限为2个月,这是常规的侦查时间安排。
(2)当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时,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,这给予了更复杂案件一定的额外侦查时间。
(3)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、重大犯罪集团案件、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件、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,若在3个月内无法侦查终结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可再延长2个月。
(4)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在前述延长2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还能再延长2个月。
(5)若发现另有重要罪行,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。
提醒:侦查羁押期限有严格规定,嫌疑人及其家属可关注期限情况,若超期可依法维权。不同案件情况复杂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遇到逮捕后公安羁押期限相关问题,对于一般案件,若2个月期限届满不能终结且案情复杂,可向其上一级检察院申请批准延长1个月。
(二)若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殊案件,在3个月内不能侦查终结,要及时向省级检察院申请批准或决定延长2个月。
(三)当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依前述延长2个月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,继续向省级检察院申请批准或决定再延长2个月。
(四)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,自发现之日起就按新情况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,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。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,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。
2.遇到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、重大犯罪集团案等四类案件,3个月内侦查不完的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可再延长2个月。
3.嫌疑人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,按前面规定延长2个月还没侦查完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还能再延长2个月。若发现新的重要罪行,从发现日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逮捕后公安羁押期限通常为2个月,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至3个月。
2.对于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、重大犯罪集团案件、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件、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重大复杂案件,3个月内不能侦查终结的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至5个月。
3.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按前述延长2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至7个月。
4.若发现另有重要罪行,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。
解决措施和建议:公安应在规定期限内高效侦查,遇到复杂情况及时与检察院沟通申请延长。检察院要严格审核延长申请,确保程序合法公正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逮捕后公安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,根据不同案件情况经批准可延长,另有重要罪行发现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。
法律解析: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一般情况下逮捕后公安的羁押期限是2个月。若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无法终结,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1个月。对于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殊重大复杂案件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在3个月基础上还能再延长2个月。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,依前述规定延长2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可再延长2个月。并且,一旦发现另有重要罪行,自发现之日起侦查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。了解这些法律规定,能让大家清楚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情况。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法律疑问,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一般情况下,逮捕后公安的羁押期限为2个月,这是常规的侦查时间安排。
(2)当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时,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,这给予了更复杂案件一定的额外侦查时间。
(3)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、重大犯罪集团案件、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件、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,若在3个月内无法侦查终结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可再延长2个月。
(4)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在前述延长2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,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还能再延长2个月。
(5)若发现另有重要罪行,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。
提醒:侦查羁押期限有严格规定,嫌疑人及其家属可关注期限情况,若超期可依法维权。不同案件情况复杂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遇到逮捕后公安羁押期限相关问题,对于一般案件,若2个月期限届满不能终结且案情复杂,可向其上一级检察院申请批准延长1个月。
(二)若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殊案件,在3个月内不能侦查终结,要及时向省级检察院申请批准或决定延长2个月。
(三)当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依前述延长2个月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,继续向省级检察院申请批准或决定再延长2个月。
(四)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,自发现之日起就按新情况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,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。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,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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